《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二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反馈意见第四十二项:2017 (略) 先后关闭 退出化工企业456家,仅对其中150个地块开展用 地调查信息采集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中高邮23 个(共性问题)。
二、责任单位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略) (略)
四、整改目标
关闭退出化工企业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3月, (略) 政府办印发《 (略) 关闭退出化工企业等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工作方案》(邮政办法〔2022〕29号),方 (略) 关闭退出化工企业等遗留地块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级分类管控。
2.推进方案落实。对照方案要求,2022年3月份,高邮 (略) 牵头完成关闭退出化工企业等遗留地块现状调查,2022年4月份,各乡镇(园区)(略)续开展遗留地块招投标工作,截止2023年11月底,全市79家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分级分类管控。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我局按照“积极稳妥、分类管控、风险可控”的原则,分级分类做好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工作。对土壤污染调查中发现土壤污染物超标,暂不开发利用遗留地块对照省厅250号文件要求开展制度性管控措施;对调查中发现污染物有扩散风险的对照省厅250号文件要求采取阻断、隔离等工程性管控措施; (略) 关闭退出化工企业遗留地块风险可控。
七、整改完成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底,全市79家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时按照“积极稳妥、分类管控、风险可控”的原则,分级分类做好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工作,达到整改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5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14-(略)
电子邮箱:*@*q.com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