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略)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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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略) 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 报告表 | 河南 (略) | (略) 上蔡县、西平县、平舆县、新蔡县、汝南县、遂平县、 (略) | 驻环评表〔20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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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驻环评表【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