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0日我局拟对抚顺新 (略) 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通讯地址: (略) 新抚区新抚路71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
抚顺新 (略) 锅炉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刘山街食品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抚顺新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沈阳 (略)
五、项目概况
抚顺新 (略) 位于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刘山街食品工业园区,原项目2015年建成,原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6000t肉制品,总投资为8000万元,占地面积21646m2。原项目于2015 (略) 新抚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新环审字(2015)第13号,已完成验收。由于原有项目建设的一台2t/h和一台4t/h的燃气锅炉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而液化天然气由储罐储存在厂区内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并且由于天然气管道距离厂区距离远,出于安全等角度考虑,投资57.3万元将原有的一台2t/h和一台4t/h的燃气锅炉的燃烧器换成燃合成醇燃烧器,将其改造为一台2t/h和一台4t/h的醇基燃料锅炉,并新建两个10t的醇基燃料储罐,储罐一备一用,备用罐为空罐,使用相对安全的醇基燃料作为燃料,项目醇基燃料需满足《醇基燃料液体》(GB16663-1996)标准一级指标规定。其中,2t/h的醇基燃料锅炉用于夏季生产使用,4t/h的醇基燃料锅炉冬季供暖及生产使用。
六、环境保护措施
6.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相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6.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 (略) 内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后,经过原有的物化处理+复合好氧工艺处理,达到《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海城污水处理厂。
6.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特点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6.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锅炉软化水生产过程产生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和废石英砂,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
6.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醇基燃料油存储在储罐中,建设围堰,储罐、生产车间、冷冻库采取重点防渗,按规范和标准做好分区防渗。
6.6环境风险防范
严格落实应急和消防等部门要求。
新建30m3事故池。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