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市委第十二提级巡察组对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巡察。6月3日,巡察组向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我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关 (略) 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等相关措施,将23个整改工作任务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到具体科室,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制成任务清单下发相关科室,要求各责任科室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同党史学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调不够深入。巡察发现,部分干部对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了解不够,对总书记指出的“现在,到很多地方去看,都是大马路、大广场、大绿地、大园区,土地利用率很低。这不是强壮,而是虚胖,得了虚胖症”的论述理解不够深入,贯彻耕地保护政策还有差距。近年来违法占用耕地、违建拆除不到位、公园建设管控不够严格等问题还时有发生”的问题
依托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峰峰矿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协作单位工作职责,并建立工作微信群,群聊成员主要包括各乡镇(街道)负责土地口的科级干部,作为牵头部门,我局相关科室通过定期在群内转发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增强各级田长的履职能力。结合“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紧扣宣传主题,进行辐射全区各乡镇(街道)的全方面宣传,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牢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
对和村镇、新坡镇和峰峰镇三处乱占耕地违法占地问题,已责成所在乡镇进行整改,3个问题已全部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2.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落实监管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工业用地经济效益还有欠缺。矿区一区七园共规划占地20400亩,2020-2022年 (略) 市要求亩均税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针对2020—2022年 (略) 市要求亩均税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责任科室研究制定《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文件,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增加税收。并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增加税收座谈会。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供而未用土地存量较大。当前,区内批而未供等低效用地既有存量又有增量,尤其是供而未用类土地增量较大。三年来 (略) (含子公司)、 (略) 建设用地共摘地64宗,其中38宗地合1879.7亩供后未建,最长闲置时间长达2年零4个月”的问题。
经排查 (略) (含子公司)、 (略) 摘地情况,所摘地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约定,未到开工时间。下一步将提前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开工建设,防止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现象的发生。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监管执法还不严格。随机抽查了2家企业占地情况, (略) (略) 多占44亩,与实际批复面积不一致,存在少批多占现象”的问题。
(略) (略) 多占44亩,与实际批复面积不一致的问题,现已整改到位。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坚持防范与严查并举的工作方针,实行全区域、全覆盖式巡查模式,制定了动态巡察制度,形成“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3.关于“对部分重点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未对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安排部署,存在领导分工不明确,工作要求不具体,工作措施不到位等情形。如基层站所意识形态阵地缺失,无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宣传标语;党组没有明确副职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长效机制”的问题。
结合区委要求和我局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党组议事规则,对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保密、安全生产、基层党建等工作明确了领导分工。加强对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并建立《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加强了责任落实。
(二)聚焦在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深不实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党组重视不够,对总书记‘四个任重道远’的形式判断认识不深刻,平时专题研究部署少,压力传导递减。如,党组安排较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均未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与具体人员三个层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做到了层层签订,全员签订。开展廉政谈话,及时交换意见。每个季度召开廉政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督促各分管领导及时查找分管工作中的风险源、风险点,突出抓好人员行为风险、机关财务风险、数据质量风险等风险点的防控。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派驻纪检组对党组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够,本单位纪检室对日常监督宽松软”的问题。
持续提升纪检室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紧盯“四风”问题,抓实落细。坚持严的基调,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督促引导全局广大党员于部转作风、树新风、抓落实,制定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紧盯“四风”问题,抓实落细,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实现政务服务提质提效。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抓手不足、措施较少。主要表现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表面化、缺乏针对性。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在在土地监察、土地出让、办证审批等职务违法违纪易发点和个人遵纪守法情况未进行深入谈话,单位有多名违法人员而失管失察;对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知识学、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针对巡查组指出的“领导分工不规范。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上只有分管科室没有分管领域工作。没有明确领导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工会等项工作”的问题。
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科室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将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会等工作具体分配到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加强了班子的整体效能,提高执政和领导水平。
2.关于“党的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巡查组指出的“党组未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党建工作谋划安排不深入,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还有差距”问题。
根据已制定《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量化考核方案》,将全体干部职工纳入考核范围,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纳入量化考核内容,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持续进行党建品牌建设,将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都优秀的人才设置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定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到窗口观摩学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关于本领域本行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
(2)针对巡查组指出“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管理不够。个别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全文网上下载,甚至在2021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出现“以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理论”等字样”的问题。
针对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管理不够等的问题。经自查,发现张雪娇同志和梁海霞同志组织生活会材料不规范、不严谨。并对其两名同志作出全局通报批评,给于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对全局党员进行培训,强调党的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各支部委员分包指导党员组织生活会材料撰写的名单已制定完成。
(3)针对巡查组指出“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个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大幅网上下载,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空洞,泛泛而谈,针对性不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没有起到互相批评、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作用”的问题。
组织局党组成员学性,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并且按照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规定,美雅小区不动产登记发证中,从资料收集到证书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是以点带面,长效坚持。我局将以此次美雅小区发证为突破口,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主动研判和对接相关部门,归纳和总结相关经验后,建立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协调联动,加速推进全区不动产登记进度,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美雅小区住户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实现“以巡促改,以巡提质”的长期有效结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联系方式:电话*(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峰峰矿区滏阳东路54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63.com。
(略) 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12月1 (略) 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市委第十二提级巡察组对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巡察。6月3日,巡察组向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我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关 (略) 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等相关措施,将23个整改工作任务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到具体科室,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制成任务清单下发相关科室,要求各责任科室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同党史学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调不够深入。巡察发现,部分干部对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了解不够,对总书记指出的“现在,到很多地方去看,都是大马路、大广场、大绿地、大园区,土地利用率很低。这不是强壮,而是虚胖,得了虚胖症”的论述理解不够深入,贯彻耕地保护政策还有差距。近年来违法占用耕地、违建拆除不到位、公园建设管控不够严格等问题还时有发生”的问题
依托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峰峰矿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协作单位工作职责,并建立工作微信群,群聊成员主要包括各乡镇(街道)负责土地口的科级干部,作为牵头部门,我局相关科室通过定期在群内转发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增强各级田长的履职能力。结合“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紧扣宣传主题,进行辐射全区各乡镇(街道)的全方面宣传,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牢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
对和村镇、新坡镇和峰峰镇三处乱占耕地违法占地问题,已责成所在乡镇进行整改,3个问题已全部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2.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落实监管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工业用地经济效益还有欠缺。矿区一区七园共规划占地20400亩,2020-2022年 (略) 市要求亩均税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针对2020—2022年 (略) 市要求亩均税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责任科室研究制定《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文件,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增加税收。并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增加税收座谈会。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供而未用土地存量较大。当前,区内批而未供等低效用地既有存量又有增量,尤其是供而未用类土地增量较大。三年来 (略) (含子公司)、 (略) 建设用地共摘地64宗,其中38宗地合1879.7亩供后未建,最长闲置时间长达2年零4个月”的问题。
经排查 (略) (含子公司)、 (略) 摘地情况,所摘地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约定,未到开工时间。下一步将提前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开工建设,防止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现象的发生。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监管执法还不严格。随机抽查了2家企业占地情况, (略) (略) 多占44亩,与实际批复面积不一致,存在少批多占现象”的问题。
(略) (略) 多占44亩,与实际批复面积不一致的问题,现已整改到位。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坚持防范与严查并举的工作方针,实行全区域、全覆盖式巡查模式,制定了动态巡察制度,形成“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3.关于“对部分重点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未对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安排部署,存在领导分工不明确,工作要求不具体,工作措施不到位等情形。如基层站所意识形态阵地缺失,无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宣传标语;党组没有明确副职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长效机制”的问题。
结合区委要求和我局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党组议事规则,对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保密、安全生产、基层党建等工作明确了领导分工。加强对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并建立《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加强了责任落实。
(二)聚焦在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深不实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党组重视不够,对总书记‘四个任重道远’的形式判断认识不深刻,平时专题研究部署少,压力传导递减。如,党组安排较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均未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与具体人员三个层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做到了层层签订,全员签订。开展廉政谈话,及时交换意见。每个季度召开廉政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督促各分管领导及时查找分管工作中的风险源、风险点,突出抓好人员行为风险、机关财务风险、数据质量风险等风险点的防控。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派驻纪检组对党组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够,本单位纪检室对日常监督宽松软”的问题。
持续提升纪检室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紧盯“四风”问题,抓实落细。坚持严的基调,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督促引导全局广大党员于部转作风、树新风、抓落实,制定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紧盯“四风”问题,抓实落细,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实现政务服务提质提效。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抓手不足、措施较少。主要表现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表面化、缺乏针对性。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在在土地监察、土地出让、办证审批等职务违法违纪易发点和个人遵纪守法情况未进行深入谈话,单位有多名违法人员而失管失察;对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知识学、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针对巡查组指出的“领导分工不规范。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上只有分管科室没有分管领域工作。没有明确领导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工会等项工作”的问题。
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科室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将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会等工作具体分配到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加强了班子的整体效能,提高执政和领导水平。
2.关于“党的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巡查组指出的“党组未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党建工作谋划安排不深入,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还有差距”问题。
根据已制定《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量化考核方案》,将全体干部职工纳入考核范围,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纳入量化考核内容,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持续进行党建品牌建设,将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都优秀的人才设置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定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到窗口观摩学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关于本领域本行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
(2)针对巡查组指出“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管理不够。个别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全文网上下载,甚至在2021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出现“以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理论”等字样”的问题。
针对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管理不够等的问题。经自查,发现张雪娇同志和梁海霞同志组织生活会材料不规范、不严谨。并对其两名同志作出全局通报批评,给于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对全局党员进行培训,强调党的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各支部委员分包指导党员组织生活会材料撰写的名单已制定完成。
(3)针对巡查组指出“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个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大幅网上下载,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空洞,泛泛而谈,针对性不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没有起到互相批评、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作用”的问题。
组织局党组成员学性,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并且按照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规定,美雅小区不动产登记发证中,从资料收集到证书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是以点带面,长效坚持。我局将以此次美雅小区发证为突破口,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主动研判和对接相关部门,归纳和总结相关经验后,建立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协调联动,加速推进全区不动产登记进度,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美雅小区住户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实现“以巡促改,以巡提质”的长期有效结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联系方式:电话*(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峰峰矿区滏阳东路54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63.com。
(略) 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