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幼营养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锦旗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园食堂服务需要,经幼儿园园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幼儿园食堂所需的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实行以公开招募确定供货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与招募。本次招募面向全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募。
组 长:乌都巴拉
副组长:白晓燕、金丹
成 员:乌林花、苏俊英、牛慧
项目一: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项目二:调味品、干货、杂粮、蔬菜、猪肉、牛肉、羊肉、水果、蛋奶等农副产品。
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质,并且年审有效。
2.凡向园所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向幼儿园提供健康证、相应的资质文件。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占地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并且经营场所卫生干净,安全措施到位。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自主愿意为幼儿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4.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 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协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 (略) 场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 (略) ,买卖公平合理。
5.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肉类必须取得由国家定点屠宰场出示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和供货商提供的正规一票通。鲜鸡蛋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和供货商提供的正规一票通。
6.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7.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
大米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354 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面粉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355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食用油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 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肉类必须由取得国家定点“屠字”许可的屠宰场提供,符合最新版本CB 2707 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鲜鸡蛋必须符合CB 2748 标准。
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蔬菜、水果、鸡蛋、牛奶、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的蔬菜、水果、鸡蛋等。
8.严格执行和园所签定的园所大宗食材配送协议; 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食品;由于某种原因需退出园所大宗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的一月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1.供应商要无条件地接受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立即整改。
2.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采购协议和安全配送协议,教 (略) 场监管局将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和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抽检中发现有配送法律法规禁止食材食品的,幼儿园将立即终止协议,取消配送资格,任何时候不得再次为幼儿园配送食材食品。
3.特殊性蔬 (略) 场价格为参照,每月月初询价一次,特价产品除外。不同时段的价格由* (略) 场价格临时约定。
4.确定为供货商后,在供货期间,如遇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招募确定供货单位配送食材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相关合同无条件终止。若确定为供货商时与幼儿园签订的合同与上级政策有冲突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5.经营场所门头照片1份。
6.法人和送货人的健康证复印件1份。
7.自己提供一份商品供货明细、具体价格单及最新质检报告。
以上资质都需要纸质版打印。
按照以上顺序整理放到档案袋中。
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2日17:00报名截止)
报名地点:杭锦第九幼儿园
联系电话:乌老师 * 金老师 *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锦旗第九幼儿园所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洽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