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置办法》( (略) 令第 * 号)
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现将阳信天 (略) 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信天 (略) 使用 (略) 镇陈楼工贸园区、阳陈路以东、 * 国道以南,面积 *** 平方米( * . * 亩),土地用途为综合用途,出让年限 * 年,土地证号为阳国用( * ) * 号。根据《 (略) 置办法》( (略) 第 * 号令)第 * 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 * 分之 * 、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 * 十 * ,中止开发建设满 * 年的情况,构成闲置土地。
(略) 自然 (略) 已按照《 (略) 置办法》( (略) 第 * 号令)完成了对该宗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公示工作,现 (略) 市自然 (略) 按照规定对该宗闲置土地予以公示。
(略) 市自然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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