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略) 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 (略) 增加执业地点的申请。经审核,该机构符合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基本标准,现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情况如下:
名 称: (略)
类 别: (略)
地 址: (略) 沂水县北一环路205号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内科: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 /儿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 /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急诊医学科 / 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协议)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投资总额:1000万元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疑议,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联系。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人: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0539-*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