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莆阳爽夏”文旅宣传推广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7:08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荔城中大道21 (略) 政府2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05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谢,0594-*、*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扫描件(上传).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2024年“莆阳爽夏”文旅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名称:2024年“莆阳爽夏”文旅宣传推广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2024年“莆阳爽夏”文旅宣传推广项目 | 1项 |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4年“莆阳爽夏”文旅宣传推广项目。为深入学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和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精神, (略) 委、市政府“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 (略) 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莆阳爽夏·悦享山海”20 (略) 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升级,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申请理由:鉴于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福建 (略) 系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旗下独立运营 (略) )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旗下的电视频道,是福建省内唯一的官方旅游电视专业媒体,拥有优质电视、广播资源、旅游新媒体宣传矩阵优势,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旅游强省的发展战略,定位为服务全省文旅产业发展、文旅行业 (略) (略) ,是省文旅厅指 (略) ,且近两 (略) “莆阳开春”“莆阳爽夏”“莆阳赏秋”等系列文旅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元,依据“ (略) 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21〕2号)”文件规定,市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50 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100 万元。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时依据“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迎评工作的通知(莆财购函〔2021〕15号)”文件:(一)灵活选择采购方式规定要求,并按照《 (略) 文化和旅游局局务会议纪要》[2024]4号文件,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福建 (略) 开展2024年“莆阳爽夏”文旅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 (略) 128号福建广播影视集团东附属楼二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金妹 | (略) 涵江区石庭中心小学 | 高级 |
方玉贤 | (略) (略) | 高级 |
王娟 | 莆田第二中学 | 高级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略) 荔城中大道21 (略) 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地址: (略) 荔城中大道21 (略) 政府8号楼
联系电话:059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
联系方式:小谢,0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