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浜镇实施2024年松江区
新浜镇文华村泾圩林地抚育项目的立项批复
新浜镇人民政府:
你镇《新浜镇关于实施2024年松江区新浜镇文华村泾圩林地抚育项目的请示》(浜府字〔2024〕7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实施2024年松江区新浜镇文华村泾圩林地抚育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松江区新浜镇文华村泾圩林地抚育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本项目委托上海 (略) 实施
三、实施地址:本项目实施范围北至南界泾,南至弯良泾,西至沪昆高速,东至居民区。位于文华村泾圩,实施面积为143.87亩。
四、实施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林地抚育、景观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是对实施范围林相结构不合理区域进行改造,通过补植、疏伐、卫生法、修枝等措施,优化林相结构,调整林分密度,提高森林质量;二是在核心区域林地内配置“四化”苗木,增加花灌木等,进行景观提升,调整树种组成,营造复层林;三是增加养护通道,完善给排水系统,同时配备标识、标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及垃圾桶等设施,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五、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为143.*元,其中施工费用为130.*元,二类费用为13.*元。所需经费在年度生态公益林养护资金中列支。
接文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以林地小班为基本单元开展外业调查,做好号木工作,抚育采伐量不得突破采伐限额,采伐剩余物按相关规定处置。
特此批复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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