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26日,我公司委托新疆 (略) 承担“绿疆新材料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绿疆新材料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库车绿疆新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34m2(1094.45亩),总建筑面积*.5m2,主要包括新建4个前端生产车间、4个石墨化车间、2个高温碳化车间、2个辅料筛分车间、2个成品车间及成品仓库、4个原料仓库及2个半成品仓库,以及2栋员工宿舍及食堂、1栋办公楼、配电室及其他辅助用房。设置有4条原料破碎磨粉系统、4条包覆改性造粒反应釜系统、4条石墨化生产系统、2条高温碳化生产系统、2条成品包装系统以及配套的烟气处理系统、电气系统、循环水系统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项目生产厂房及基础设施一次性建完,生产设备及产能分三期安装建设,一期、二期工程产能分别为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1万吨增碳剂,三期工程产能为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2万吨增碳剂。三期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后预计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4万吨增碳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库车绿疆新 (略)
单位地址:新疆阿克 (略) 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公馆A座4层403室
联系人:戴见广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单位地址: (略) 中原路2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如下: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库车绿疆新 (略)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