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兴国9宗店面三年租赁权
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5日10:00开始在兴国县行 (略) 内综治中心大楼4楼2号开 (略) (略) 兴国9宗店面三年租赁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 | 详细地址 | 建筑 面积(㎡) | 所在层 | 合同期限 | 免租期 | 起租价 | 竞租保证金 | 备注 |
1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新公路局办公楼一楼5-6号店面 | 61.20 | 首层 | 3 | 1 | 11450.00 | 34300.00 | 闲置 |
2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新公路局办公楼一楼7-8-9号店面 | 91.80 | 首层 | 3 | 1 | 17450.00 | 51500.00 | 已到期 |
3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新公路局办公楼10-11号店面 | 61.20 | 首层 | 3 | 1 | 11450.00 | 34300.00 | 已到期 |
4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新公路局办公楼一楼12号店面 | 30.60 | 首层 | 3 | 1 | 5722.00 | 17200.00 | 闲置 |
5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老公路局办公楼一楼1号店面 | 25.04 | 首层 | 3 | 1 | 3515.00 | 10500.00 | 已到期 |
6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老公路局办公楼一楼2号店面 | 24.82 | 首层 | 3 | 1 | 3480.00 | 10400.00 | 已到期 |
7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老公路局办公楼一楼3号店面 | 24.82 | 首层 | 3 | 1 | 3480.00 | 10400.00 | 闲置 |
8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老公路局办公楼一楼4号店面 | 22.85 | 首层 | 3 | 1 | 3200.00 | 9600.00 | 已到期 |
9 | 店面 | 兴国县红军路27号原老公路局办公楼一楼5号店面 | 22.85 | 首层 | 3 | 1 | 3200.00 | 9600.00 | 已到期 |
经营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按月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每月25日前缴纳下一个月租金。
2、标的经营范围无特殊要求,标的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3、标的房产计租面积为建筑面积,竞买人均应事先考虑该建筑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竞得标的房产后,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或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4、如买受人(承租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具体租赁期起止时间依双方协议为准,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如有转租转借行为,一经查实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拍卖方式
一次性密封报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拍卖起拍价,报价须大于或等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原承租人享有二次报价权。若原承租人在履约期间存在拖欠、未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的,不得参加本次拍卖会。原承租人在拍卖师规定的时间内不填写第二次报价表的,均视为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不享有二次报价权,原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三、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3、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7:00止;
3、拍卖会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开始;
4、拍卖会地点:兴国县行 (略) 内综治中心大楼4楼2号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各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 (略) (略) 杨先生*
②拍卖机构: (略) 钟先生 *
七、报名事项
1、竞买者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3年11月14日17时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账户;
2、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3年11月14日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拍卖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者,请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 (略) ( (略) 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15栋1110室)办理;
4、竞买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八、特别说明
1、出租单位按标的房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标的房产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出租单位和招租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承租人)须自行评估标的房产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是否符合经营需求,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许可手续及法定执照,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障碍或风险,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若因原承租人未能及时腾退标的房产或因收回的标的房产不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其他非出租单位原因以及拍卖人拍卖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出租单位无法向买受人(承租人)交付标的房产或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拍卖人及出租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向拍卖人及出租单位主张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3、若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承租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资格,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买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拍卖人和出租单位遭受的损失时,买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4、网上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买人须同一人,如竞买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拍卖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
九、咨询电话
1、出租单位: (略) (略) 杨先生*
2、拍卖机构: (略) 钟先生 *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赖先生400-998-0000(服务热线)*
十、详情请登*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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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