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LWGC# | 宗地总面积: | 6620.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官山 (略) 03-01-14B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620.03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01|#BA0001|#BB000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上竞价交易活动。 3、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 (略) (略) 划范围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 (略) 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一律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5、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16日 到 http://**-portal/index.html#/#/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16日 到 http://**-portal/index.html#/#/index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portal/index.html#/#/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LWGC# 号地块:2024年11月05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18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地块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关 (略) 官山 (略) 03-01-14B地块6620.03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规划条件的通知》(雷自然资( (略) )函〔2023〕25号)要求执行。 2、产业方向、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及税收强度必须按照广东雷州经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官山 (略) 03-01-14B地块6620.03平方米建设用地产业方向、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及税收强度意见的复函》(雷经开管函〔2023〕394号)要求执行: (1)产业方向:雕塑工艺品制造。 (2)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厂房、设备投资和地价款),要求不低于#元/亩。 (3)产出强度:项目达产后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的年度产值(或营业收入),要求不低于#元/亩。 (4)税收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年度缴纳的税收额(不含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要求实际入库税额不少于#元/亩。 (5)其他指标条件:项目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广东雷州经 (略) 有关管控要求。 (6)其他未说明条件按《广东雷州经 (略) 项目准入管理办法》执行。 3、竞得方在成交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环评有关手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出让方有权按出让价格收回本宗国有建设用地,有关产业、环保、规划要求,供地后由所在地相关部门跟踪落实。 4、竞买方必须服从广东雷州经 (略) 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竞得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6、交款方式:竞得方必须在签订土地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地价款。竞得方不能按时支付成交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7、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天内按现状标高交地。竞得方须在约定期 (略) 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若由于非出让方原因竞得方不在此期 (略) 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竞得方缴纳全部成交地价款后第11个工作日起计算。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9、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10、竞得方要严格按照闲 (略) 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竞得方除支付地价款外,还须按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费用。 12、该地块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为#元。 13、如属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土地的, (略) 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 (略) 。 14、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莫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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