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酒环发〔2020〕105号文件要求,“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评文件,由企业和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
(略) 炼油化工总厂水处理装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本次2024年度水处理装置污水调节系统隐患治理项目仅在现有场地上建设1座容积为5000m3的调节罐,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大变动清单(试行)》(协环评函(2020]688号),整个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也不涉及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建设单位已委托甘肃创新 (略) 编制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并组织进行审核,现已经按照..意见完成修改,现将报告进行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炼油化工总厂2024年度水处理装置污水调节系统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
建设单位: (略) 炼油化工总厂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 (略) 老市区, (略) 炼油化工总厂内
项目总投资:830.*元。
建设规模:在现有场地上建设1座容积为5000m3的调节罐,停用原有污水调节池。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炼油化工总厂
地址: (略) (略) 区
联系人:李金
联系电话:0937-*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创新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高新S (略) 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0931-*
4、公众 (略) 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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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
202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