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什邡经开区南区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 地址: (略) 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 (略) 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什邡经开区南区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 (略) (略) 境内 | 什邡通航建设 (略) | 西弗 (略) | 1.马井 220kV 变电站 110kV 间隔扩建工程; 2.马井—经开区南区 110kV 线路工程(T 接):本工程新建 110kV 线路起于 220kV 马井 站 110kV 出线构架,止于拟建 220kV 线路 2#-3#塔 T 接点,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 0.5km, 导线采用 JL/G1A-185/25 钢芯铝绞线; 3.马井—经开区南区 220kV 线路工程(降压运行):本工程新建 220kV 线路起于马井 220kV 出线构架,止于经开南区变电站,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 6km,导线采用 2×JL/G1A-400/35 钢芯铝绞线。 |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村民住宅既有卫生设施分散处理,依托当地设施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本工程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为变电站施工及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SO2、NO2等。扬尘治理措施要求:①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对易扬尘物料加盖苫布。②土方施工,当风力达到 4 级时停止作业。③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入交通道路。 4、固废 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基础开挖回填后产生的余土在基础施工回填到设计标高后,将余土向塔基周围铺撒、趟平,以夯实基础。 5、生态影响 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可通过项目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措施有效降低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 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②线路在与其他电力线路交叉时,其净距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③马井—经开区南区 110kV 线路工程(T 接)输电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 6m,在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 7m。④马井—经开区南区 220kV 线路工程(降压运行)输电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 对地高度不低于 6.5m,在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 7.5m。若考虑后期升压至220kV 运行,在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 6.5m,在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 9.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