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危废暂存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危废暂存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收集)项目,位 (略)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炎刘镇新桥国际产业园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南侧、垃圾中转站西侧,占地面积2252㎡,危废贮存区总建筑面积约810㎡,建设2栋仓库以及1栋辅助用房:1#仓库为占地面积287.64㎡的2层封闭式危废仓储库,2#仓库为占地面积231.04㎡的1层封闭式危废仓储库,1栋45.76㎡的辅助用房,以及危废装卸区、道路、消防工程、监控系统等,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各类危废收集转运至仓库短暂贮存(贮存周期最大不超过90天)。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类别包括:HW04、HW06、HW08、HW09、HW12、HW13、HW16、HW17、HW18、HW21、HW22、HW23、HW26、HW29、HW31、HW34、HW35、HW36、HW38、HW39、HW46、HW49、HW50等共23大类、202小类,项目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量总计为10650t/a,仓库一次性最大贮存量约为366.6t。本项目委托具备危 (略) 承担危险废物收运任务,集中贮存后交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置,项目不进行其他处理;危险废物经集中贮存后,通过第三方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最终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运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3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4危险废物治理;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4-*-04-05-*)。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设置雨污流向标志。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设置一套碱液喷淋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每半个月更换处理一次,喷淋废水经pH调节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政管网。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 。建设单位严格实施六个“百分百”的环保措施: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施工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确保项目施工期废气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期间逸散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和硫酸雾、氯化氢、氟化氢。(1)非*烷总烃:项目废气主要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暂存间密封建设,保持储存区内微负压,在1#仓库3#、4#、5#、6#、10#、11#、12#、13#、14#暂存间及2#仓库15#、16#、17#暂存间,配套建设抽风系统,采用负压抽风,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后,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酸性气体(氯化氢、氢氟酸以及硫酸雾):1#、7#仓库暂存间暂存间采取密闭建设,单独设置抽风系统,酸性气体通过集气系统收集,抽至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排气筒按要求规范设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运输设备、挖掘机、打桩机等。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中的有关规定,合理布设高噪声施工设备,不在夜间施工作业,改进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降低设备声级,采用商品混凝土,消减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车辆运输、物料装卸过程以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座减振处理、墙体隔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 (略) 管理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河道水系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袋、喷淋塔沉渣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占地面积18.8㎡的5#危废暂存间,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袋、喷淋塔沉渣,暂存于5#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与其他危废一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落实《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每个独立暂存间入口醒目处须标示“危险废物贮存场”字样和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的收集、贮存、转移等危险废物交接制度;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桶袋)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禁止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避免对地下水体、土壤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开展现状调查留作背景值,采用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危废贮存区、装卸区、集液地沟、导流沟、事故池进行重点防渗;辅助用房、运输道路进行基础防渗;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加强有无渗漏情况检查巡查,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每个危废暂存间均设置收集井和导流沟。液态危险废物渗漏、外溢情况下废液通过导流沟进入收集井内,然后通过管道泵送至废液暂存容器后运输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收集井四周及井底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项目场所内设置容积30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火灾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证,落实环境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自行监测方案;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