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绵阳分公司2022年至2024年全市疫情防控对讲机及门磁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失败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绵阳分公司2022年至2024年全市疫情防控对讲机及门磁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略) :MYDX-GZZXBX ***
本项目在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前,共1个参选人递交了参选文件,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对所有参选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无参选人通过初步评审,且不存在无有效参选人但存在符合资格条件且不超过限价的参选人为一家的情形,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本次比选失败。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08日,共5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 @@@ 63.com
联系电话: ***
比选人: (略) 绵阳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 (略)
日期:2022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