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望都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望都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望都县气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象预报预警及 (略)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概括(项目规模):1.基础设施修复;2.气象预报预警及 (略) ;3.气象观测设备及人工影响天气设备。
2.2招标范围::购置会商系统建设、网络系统建设、信息化辅助设备等设备。 2.4交货期:2024年10月31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具备: (1)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查询地址“信用中国(http://**.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其他要求:(1)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孟坚 联系方式:0312-*;(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注: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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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4 08:30至2024-06-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 (略) (http://**)”和“河北省 (略) (http://**)”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5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
地址: | 望都县城西小学 (略) 南 | 地址: | (略) (略) 77号福堡秀域商务楼二单元618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邸万通 | 联系人: | 孟坚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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