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百千万工程”,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激活并充分利用我村集体资产资源,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步伐。莲上镇涂城村新寮、草湖仔耕种地截止到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5时没有人员进行报名,经村党委扩大会议(村党委、 (略) 工作小组成员)讨论研究,决定对新寮、草湖仔耕种地进行认租处理,具体认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1.位置: (略) 澄海区莲上镇涂城村新寮、草湖仔田片。
2.田片情况:共22格田片,田片详细情况见附表。
3.认租期限:自认租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4.认租租金:每亩每年600元,租赁金额按实际租赁期限计算,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5.认租方式:
采用先交纳租金先确定承租权。
6.认租缴费地点、时间:
地点:涂城村委会办公楼一楼党群服务中心。
时间:2024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28日17时。
7.认租者资格: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经联社社员均可参加本次招投标。
8.特别说明:
①认租者在未理清拖欠涂城经联社租金等欠款前,其本人及家属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②在承包期内,承包者必须按照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的要求依法进行使用。
③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得用于水产养殖、牲畜养殖或其他生产经营,不得在承包土地上搭建农用设施房、农具房、看护房、临时设施等,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现状,如需变更土地现状,应向涂城经联社书面申请报备批准后方能实施,否则涂城经联社将予以收回,且剩余租期的租金不予退回。
④承包期限内,如因上级相关部门卫片发现需要整改,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因整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者负责。因承包者未能按要求整改的,村集体有权收回该用地使用权,尚未履行年份的租金不予以退还。
⑤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征地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附着物等补偿款归承包者,土地补偿款归涂城经联社所有,剩余期限根据租金折算后退回承包者。
⑥认租者应当在报名前自行查阅交易标的物的资料及现场看样。认租者报名完成,视为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充分了解,并愿意按现状进行交易。
二、招租项目要求
认租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缴纳认租田片的租金,缴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户名: (略) 澄海区莲上镇涂城经济联合社账号:8002 0000 0029 * 开户行:广东澄海农村 (略) 涂城分理处),凭缴款凭证单及本人身份证到涂城村党群服务中心办理认租相关手续。
三、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
1.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8月21日起。
2.公告发布于涂城村公告栏、涂城村外畔公告栏和澄海区农村集体 (略) :http://**:6787/。
四、 (略) 工作小组
组 长:杜叙擎
副组长:杜兴富 杜维家
成 员:杜拱安 杜社明 杜柔惜 杜式浩 杜联锐 杜永东
五、本规定如有变动,以当天现场宣布的为准。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涂城经济联合社所有。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上镇涂城经联社
联系人:杜叙擎
联系电话:0754-*
莲上镇涂城经济联合社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