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 年招生章程》、《 (略) (略) 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通知,经个人申请,相关教学单位初审, (略) 审核,学校拟同意 * 级廖玉秀等 * 名同学转至新专业学习。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转专业学生于新学期注册日按要求到新专业班级报到注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实名 (略) 反映,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 。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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