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人民政府:
??《关于和硕县年产16万头生 (略) 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硕政发〔 * 〕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2公顷,作为和硕县年产16万头生 (略) 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
??二、请据此批复,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建设用地批后将实施情况报 (略) 门备案, (略) 门对项目用地的 (略) 跟踪检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 * 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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