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模式)
发布时间:2023-07-08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模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发改投资〔2023〕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略) 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2.1.2建设规模:新建供水管网19678米,及二次消毒设施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22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331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6日历天
√施工工期:315日历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依据初步设计编制满足发包人功能及使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非功能提升导致的合理变更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①-②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 (略) 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外省企业须已办理进疆信息报送。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信息报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工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设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市政工程。
3.5、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工程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表等,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牵头单位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应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3)施工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至少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
3.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拟派的所有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5)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8 日10:30至2023年7月28日10:30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28 日 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的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其他说明
7.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3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辅助评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董梦09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航 (略)
联系人:陈建飞*
地 址: (略) 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五层3号
10.监督部门
(略) 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