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隽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20吨制冷配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
通讯地址: (略) (略) 场北街122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 年加工120吨制冷配件项目 | (略) 凤泉区大块镇原庄村北 | 河南 (略) | (略) (略) 拟投资*元,建设年加工120吨制冷配件项目,其中环保投资*元。项 (略) 凤泉区大块镇原庄村北,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表面处理电泳涂装生产线生产制冷配件。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制冷配件120吨。主要设备为L2.5m×W2m×H1.5m表面处理洗槽、电泳槽及烘道。 |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废气:表调废气、钝化废气经密闭抽风装置收集后引入现有酸雾吸收塔进行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电泳烘干)经低氮燃烧后和电泳烘干废气一起经集气罩收集,电泳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合并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废气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其补充说明中工业涂装行业、《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