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审公告字〔2024〕3号
长武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20日,对相公镇南街街道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相公镇南街街道改造项目由陕西山河 (略) 承建。合同总价1,282,039.37元,结算价1,282,039.37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验收后报我局审计。
相公镇南街街道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具体见验收单)合同总价1,282,039.37元,结算价1,282,039.37元,经审核,审减10,023.76元,审定1,272,015.61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罚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10,023.76元。
三、存在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 (略) 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处理,并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
长武县审计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