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日 至 * 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珠自然资储 *** (交易序号: * 0) | 地块位置 | (略) 大道南侧、坪岚路西侧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 *** | 出让年限 |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0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 文化设施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略) (略) | 土地使用条件: |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 (略) 市 (略) 区注册成立其持有 * %股权(全资) (略) 。3.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 * 3. * 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建筑面积≤ * 3. * 平方米、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 0平方米。4.上述地块涉及由竞得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的设施如下: (略) (1处,建筑面积约 * - * 平方米)、 (略) (1处,建筑面积≥ * 平方米)、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 * 平方米)、镇街级文化设施(1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配建的 * 个停车位、 (略)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及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上述配建设施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 (略) 区政府,并由 (略) 区 (略) 门接收管理,产权归 (略) 区政府;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下称“配建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市住 (略) ,产权归市住 (略) 。配建住房 (略) 产生的税费, (略) 门的规定,由竞得人和市住 (略) 各自承担。5.上 (略) 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 %。6.竞得人或其股东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之日起 * 日内在 (略) 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7.竞得 (略) 和文化设施的设计风格须具有 * 致性及整体性。8.竞得 (略) 及文化设施须与住宅同步建设,须于《合同》约定期限内竣工。9.竞得 (略) 及文化设施不含地价投资强度不得少于 * 元/平方米(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上述事项由 (略) 区政府负责监管。 * .若竞得人未完成上述第6点约定,则自违约之日起 * 日内,竞得人须向 (略) 区政府补足差额(或等值人民币)。若自违约之日起 * 日内,竞得人仍未履约,则 (略) 区政府有权停发项目用地的预售许可证直至竞得人履约。 * .上述配建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配建住房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 * 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项目开发企业应与市、 (略) 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 (略) 门在出具审核意见时明确。 * .上述配建住房以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并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 * 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 (略) 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无偿交付。配建住房属分散建设的,在项目批准预售时,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 * .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未达到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达到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面积,人才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 * 平方米/ (略) 竞买,配建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上述地块未达最高限价时无须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 * .竞得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 (略) 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略) (略) 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 * 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 * 年内。 * .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 (略) 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 * 切事项。 * .上述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 * 类居住、文化设施。 * .上述地块出让年限:住宅 * 年、文化设施 * 年。 * .上述地块容积率≤3. * 且>1.0。 * .上述地块建筑密度: * 级建筑覆盖率≤ * %, * 级建筑覆盖率≤ * %。 * .上述地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 0万元。 | 备注: | * 日, (略) (略) 委托 (略) 市公 (略) 公开挂牌出让的珠自然资储 *** 地块成功挂牌出让。珠自然资储 *** 地块位于 (略) 大道南侧、坪岚路西侧,功能为 * 类居住、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 * 1. * 平方米,容积率≤3. * 且>1.0,出让年限为住宅 * 年、文化设施 * 年,动工期限为 * 日前,竣工期限为 * 日前。该地块最终以总地价 * , * , * . * 元,由 (略) (略) 竞得。该地块合同编号: *** 1- *** 。 | * 、公示期: * 日 至 * 日 *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 * 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市土 (略) 单位地址: (略) 市 * 洲大道中 * 号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冼泽恩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