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6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永集彩色印刷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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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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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永集彩色印刷厂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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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北路18号 | |
海南 (略) | |
本项 (略) (略) 秀英区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北路18号,利用“海口膜力创新工厂项目”内编号为地下室一层(C#E#楼、D#F#楼)建设印刷厂项目,建筑面积约为6315.66㎡,拟设置3条印刷生产线:1条食品包装盒印刷生产线,年印刷食品包装盒100万个;1条书本画册印刷生产线,年印刷书本画册10万册;1条包装箱印刷生产线,年印刷包装箱10万个。设置印刷车间、生产车间及办公区,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公用、环保等工程。 | |
(1)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为清洁印刷机械产生的含油墨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清洗废气、胶装废气、覆膜废气、糊盒、糊箱废气、烫金废气等。本项目把印刷车间设为相对独立的全密闭式空间,采用强制性抽风形成密闭负压状态;生产车间共有2台覆膜机、1台自动糊盒机、1台自动糊箱机、1台包本机,本项目拟在各设备产污部位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为局部吸气式,可对准生产设施废气污染产生点位,局部形成微负压。本项目共设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连接风机汇集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直径为0.8m、高度为34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经工程分析,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132t/a,排放速率为0.006kg/h,排放浓度为0.24mg/m3,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等措施,厂界(厂房外)最高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无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印刷机、裱纸机、自动糊盒机、自动糊箱机、覆膜机、切纸刀等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预测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及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CTP版、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墨罐及清洗剂废桶、废抹布以及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妥善处置。 严格管理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定期检查各种固体废物的处置情况。监控各种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落实去向,监控处理情况,尤其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去向以及处理情况等。 (5)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内,减小损失。项目在运营期间应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企业联防联动,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制在厂区内,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本项目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列入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另外,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均不在国家经贸委发布和实施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基本相符的。 | |
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经查询项目与狮子岭工业园规划空间布局图叠图,项目位于新型产业区,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印刷品食品包装盒及包装箱可为狮子岭工业园区的主导产业(健康食品产业:特医功能食品、保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级体重管理等具有国际化竞争力的产品类型)的企业提供包装服务,为健康食品产业的下游产业。项目运营期可做到全面贯彻“节能、降耗、减排”的指导思想,能有效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因此,项目的 (略) 狮子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相符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3.3构件全域开发建设格局”及“4.1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与本项目所在位置叠图可知(详见附图6及附图7),本项目所在位置为狮子岭工业园区,为一般产业镇以及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同时根据本项目与海口狮子岭工业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位置叠图关系可知(详见附图4),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属于工业项目,项目用地性质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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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cr、氨氮、NOx和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排放至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因此,CODcr、氨氮总量指标纳入其外排总量指标。无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总量指标。 本项目运营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532t/a,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总量指标。 |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1)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本项目南侧594m处为东城水库,为了解项目区域东城水库水环境现状,引用《海南裕时科技内拉式免拆复合模板、纤维水泥板、泡沫板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于2022年8月16日对东城水库监测的数据。且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东城水库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本项目东侧360m处为五源河,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3年11月16日发布的《2023年10月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中五源河出海口、后海桥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五源河出海口、后海桥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2023年10月五源河出海口断面水质为II类,后海桥断面水桥断面水质为III类。东侧五源河水体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目标。 | |
项目采取了较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后,只要平时重视安全管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岗位责任制,避免失误操作,并备有应急抢险计划和物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组织地进行事故排险和善后恢复、补偿工作,可以把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总体而言,项目环境风险水平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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