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湿地博物馆陈列展览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湿地博物馆陈列展览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
项目名称:中国湿地博物馆陈列展览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国湿地博物馆陈列展览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国湿地博物馆湿地博览厅、码头综合功能区、三楼综合临展厅等陈列展览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施工、布展,并竣工验收合格。其中设计方案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并且通过评审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要求合同金额的40%(含以上)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其中70%(含以上)面向小微企业。(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含以上),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额的28%(含)以上。(2)以分包形式满足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含以上),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额的28%(含)以上。如果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采用分包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②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选派),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三个岗位允许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兼任,或者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兼任。(法律依据:《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选派)。(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4)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选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5)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总计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⑤联合体各方具有同类资质且按协议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各方均应至少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中的任意一项,但联合体应当满足设计与施工两项资质要求。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湿地博物馆(杭 (略) )
地 址: (略) 西湖区蒋村街道天目山路4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张刚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钢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西湖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葛洁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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