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屏山县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屏山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屏府函〔2024〕28号)《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要求,实施屏山县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2)项目负责人员:具备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资质
业绩要求:无
6、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本项工作提出的特殊条件: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已认真研读本公告且对公告事项无异议。
三、竞争性谈判须知
1、竞争性谈判情况公告
本公告及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在“屏山县 (略) -http://**”予以公告,本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在屏山县 (略) 主动查询本项工作的公告。同时,有重大变更或重要通知将通过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电子邮箱或电话号码发送至所有参与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通知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持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418办公室报名。2024年8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大会议室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报名时应预留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以便通知更正等事宜。
3、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
⑴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⑶资质证明,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⑸承诺函,⑹报价函
以上资料,身份证、法人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是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必须按公告后附格式制作,收取加盖鲜章的原件。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必须在竞争性谈判时间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人送达竞争性谈判地点,否则不接受报名。
4、报价
发包控制价:*元。
二次报价,供应商报下浮比例。第二次报价所报下浮比例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所报下浮比例。
供应商必须完成服务期限内所有评估工作后方可申报结算,结算方式:以*元×(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2000元×(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分别计算单宗地土地出让评估服务费上下限。以《国家计委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计算价格×(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计算单宗地土地出让评估服务价;如果计算结果在下浮后的上限与下浮后的下限之间,含等于下浮后的上限或下浮后的下限,以计算结果为单宗服务价;如果计算结果高于下浮后的上限,以下浮后的上限为单宗服务价;如果计算结果低于下浮后的下限,以下浮后的下限为单宗服务价。全年所有单宗服务价的总和如果≤*元×(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则按实结算;如果超过*元×(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以*元×(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结算。
报价为该项目总报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代理、税费、风险、安全、验收、专家评审、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等所有可能发生费用。
至少有1家提交合格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步,只有提交合格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能参加竞争性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方式
1、竞争性谈判时间
2024年8月3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竞争性谈判地点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大会议室。
3、竞争性谈判方式
采购人组建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合格供应商的最终合格报价,以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若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仅有一家,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若二次报价后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候选人成为中选人。
4、竞争性谈判质疑、投诉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质疑、投诉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过程、竞争性谈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某一竞争性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该程序环节时间内、一次性、以正式盖公章的纸质书面材料交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418办公室,否则不予受理。
五、签订工作合同
1、履约保证金
金额:*元。
缴纳时间: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签订工作合同前缴纳。
缴纳方式:按采购人提供的《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
退还时间:完成服务期限内所有评估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不计息转账退还。
2、签订工作合同
中选人应当在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按《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收款人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418办公室签订工作合同;立即启动工作。
3、放弃中选资格
中选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将依次通知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并与其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831-*
七、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格式
见附件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