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高新区荣店片区局部(3)地 (略) 高新区瑞丰西四路北侧,昆华二路西侧、瑞丰西三路南侧,高新区荣店片区局部(3)地块中心纬度为东经104°1′25.95″,北纬30°31′57.40″,面积为1666.66m2(约2.5亩),该地块历史上为闲置空地、食堂,不涉及工业活动;根据《高新区骑龙-荣店片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修改方案》,高新区荣店片区局部(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1、调查地块在2009年前为农用地;2009年8月建设为中达砂石厂食堂;2020年中达砂石厂停产后食堂拆除,至今为空地。
2、地块相邻企业主要为临江砂石厂和中达砂石厂;根据调查,临江砂石厂和中达砂石厂生产工艺基本一致,主要进行砂石破碎和筛分,根据历史影像可以看出,临江砂石厂和中达砂石厂主要生产区域集中在调查地块东南侧,结合地块区域地下水流向为北西-南东向,因此临江砂石厂和中达砂石厂主要生产区域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径流方向下游方向,对调查地块土壤影响较小。
3、本次调查共采集4个土壤样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镉、铜、镍、砷、铅、汞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铬、钡、锰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4、该地块未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无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表1所列情况,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调查单位: (略) 宏茂 (略)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