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采 购 类 项 目 中 标 公 告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CG-AQ- *** AQZB- *** |
采购人名称、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市菱 (略) 路30号 联系人:胡晓华 联系电话: *** | ||
标的基本概况 | (略) 管理系统(科怡)、平板扫描仪(虹光)等 | ||
中标供应商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政务区祁门路 | ||
中标金额 | * 佰 * * * 万 * 仟 * 佰零 * 元整(¥ *** .00元) | ||
开标地点、日期 | (略) 市公 (略) 、 * 日 | ||
公告时间 | 2017 年7月10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余 (略) 、李进恩、胡晓华、张利军、钱萌 | ||
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略) 市公 (略) 地址: (略) 市 (略) 路215号 项目负责人:梅靖 联系电话: *** | ||
质疑、投诉受理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 <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