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电梯供货与安装三标段,招标人为大连理工大学,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19%,自筹8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标段电梯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电梯供货与安装三标段,项目地点位于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
2.2招标范围: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D栋1部扶梯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档案移交、检验、维保、保修、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电梯年检及电梯意外责任险等。电梯井道施工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项目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井道尺寸进行设备设计和制造,并有义务对电梯井道施工提供技术服务。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210个日历日。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每个标段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2)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中国 (略) ”网站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辽宁省建 (略) -辽宁建设 (略) 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设备投标;
(6)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8)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9)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