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清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略) 生态环境局清河分局窗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电话:0319-*
通讯地址: (略) 清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略) 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2000套挖掘机属具配件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鹏诚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 (略) |
建设地点 | 清河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M23号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等内容外)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详情见附件)鹏诚--报告表.pdf |
公示日期 | 2023.07.27-2023.07.28(2个工作日) |
注:该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