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滨县长青街东段道路拓宽改造项目 |
| (略) (略) 绥滨县长青街东段 | | 7087 |
| 绥 (略) (略) | | 李欣 |
| 382.83 | | 25 |
| 2021-06-30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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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工程、铺装工程、雨排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其中:1、道路工程与铺装工程:改造道路全长548.26米,长青街现状路面宽度为6米,面层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本次拓宽改造原路面两侧各拓宽3米,后路面宽度为12米,两侧各新建2米宽人行道,有商服处铺至商服散水,道路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人行道采用荷兰砖面层。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3415平方米;人行道铺装(荷兰砖)3672平方米;新建路缘石1113米;新建路侧石1015米;填土方68.76立方米;挖土方4494.17立方米。2.雨排工程:更换重型检查井井盖、井圈28座;双篦雨水口29座,D3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60米。3.拆除工程:迁移树木185棵;迁移路灯14盏;拆除人行道铺装4300平方米;拆除路缘石1113米;拆除雨水口28座。4.绿化工程:银中杨202株,规格:D=10cm,H=4.5—5m;树围池202个,规格:1*1m。5.路灯工程:路灯28盏,路灯照明配电箱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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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工地食堂污水采取隔油隔渣处理 (略) 政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 (略) 政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
| 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3)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钢筋等,应进行回收, (略) 资源。(4)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固废倾倒场。(5)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6)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7)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采取相应的适当防治措施,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以及可能导致的二次扬尘污染。 |
| 有环保措施: (1)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 (略) 电供给的情况下尽量不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发电。(2)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的一侧建临时工房以代替隔声墙的作用,土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3)严禁施工单位在道路两侧有敏感点的地段夜间22:00-6:00施工。(4)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安排在远离住宅区一侧。夜间施工时,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若采取降噪措施后仍达不到规定限值,特别是发生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时,施工单位应向受此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予赔偿。 |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路段涉及的树木需做好移栽保护工作。 (2)施工期道路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要侵入附近的空地、 (略) 用地等, (略) 生态景观环境。(3)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弃土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预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4)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 (略) 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恢复原有道路。(5)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6)本项目对表层土进行分层剥离、集中堆放并进行苫盖等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回填或用于渣场覆盖等,从而为植被恢复和农业生产提供保障。同时也会减少因渣场等裸露面需要覆盖或者实施相应的植物措施而再次开挖表层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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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