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基层农技人员。
3.补助内容:打造2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30个,推广一批绿色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分级组织全县50名以上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省部级遴选培训11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培育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
4.补助标准:
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补助。省内培训费人均2250元(5天*450元/人·天),省外培训费人均5000元(参照农业农村部 (略) 培训费用标准)。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补助。每个示范基地补助*元。每个基地示范推广3项以上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600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化补助。
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一是 (略) 络书屋建设补助不超过*元,用于为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农民田间学校等开通建设 (略) 络书屋,提供农业科技实用图书、农村实用技术期刊和农业科技音像等资料;二是每个农技人员每月信息费报销额度不超过50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和*手机农务通APP和 (略) 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费用的补助; (略) 、农技人员培训助手等产品,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招募特聘农技员2名,每个特聘农技员补助不超过*元(含绩效奖励)。
其他费用补助。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5. 申报程序:
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的申报:经营主体按照建设任务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经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社区)发展中心审核推荐,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站所综合考虑经营主体的申报条件、综合情况及示范带动作用予以确定, (略) 站公示。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由农户向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社区)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经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社区)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在所在乡镇(街道)在政务公示栏张榜公示无疑义后,将申报表、示范主体信息采集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招募特聘农技员:农业农村 (略) 站发布招募公告,应聘人员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名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略) 站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
咨询电话:顺昌县农业局科教站 0599-*
监督电话:顺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99-*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