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络机房消防等系统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
1.采购条件
本项目: (略) (略) 络机房消防等系统改造项目,采购人为: (略)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 (略) 档案室、阅览室、机房及办公楼防火防盗工作,拟在该重点防火区域增加消防器材,在档案室、阅览室新增门禁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点型感烟探测器系统等,在办公楼3层-9层紧急逃生门处安装报警设施。主要包含:采购安消一体报警主机、电池芯组、无线门磁、无线声光警号、无线LORA中转器、聚合物电池、部署监控系统一套、门禁系统一套、点型感烟探测器系统等安装调试系统部署、采购消防器材等,并完成以上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
1 | XC* | * | 其它电器元件\彩色一体化式快球摄像机\HSDN-251P-待删除 | * | * | 1 | PC | 2024-06-04 | 2024-06-10 | 2024-06-20 | 2024-06-30 | 2024-06-20 | (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 (略) (略)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 (略) 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 1)具有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IEC*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提供ISO/IEC*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设备供货清单中摄像机、POE交换机、门禁报警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商公章。(3)实施工程师需取得 (略) 络工程师证书或虚拟化等证书或PMP资格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 (略) 络工程师软考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或安装调试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06月12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 (略) (http://**),选择“智能招采”进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 (略) ,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3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https:/ebinterlink.com/)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略)
- 地址:
- (略) 民族南街669号
-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63.com
- 联系人:
- 沈经理
202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