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要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因其特殊的政治属性和民生属性,较难建立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建议将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出衔接资金支持范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信巩字〔2022〕20号)文件批复的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项目(涉及资金400万元)调整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具体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因时间紧、任务重,请严格按照《信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要求,抓紧组织变更后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严禁超结算付款,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 ????
特此批复
?附件: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变更计划表
信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