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9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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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皇姑 (略) 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 (略) 551A#车间改扩建项目 | (略) 皇姑区陵北街1号 | 沈阳 (略) | 辽宁中科尚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将既有551A#车间内原钣金生产工段搬至 1#库房闲置区域内,拆除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10平方米),在厂区内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30平方米),在 551A#车间内新增部分生产设备,新建清洗间和砂轮间,改扩建完成后,以铝合金毛坯料、合金钢毛坯料、钛合金毛坯料、切削液、*醇等为主要原辅料,通过铣削、车削粗加工、铣削精加工、表面打磨、清洗除油、喷码包装等主要工序,年增产航空零部件21.6吨,全厂共年产航空零部件113.1吨。 项目供电、供水、供暖、排水均依托既有项目。 | 同意 | 无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清洗除油和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既有包围式集气罩收集至既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既有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清洗除油工序均在封闭操作台内完成,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铣床、车床、立钻、风机等设备运行。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废弃的含油抹布、废酒精、废*酮、废清洗剂、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滤纸、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含油包装桶、废试剂瓶、废金属屑、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以及生活垃圾。 废弃的含油抹布、废酒精、废*酮、废清洗剂、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滤纸、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含油包装桶、废试剂瓶、废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