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工程名称 | (略) 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招标单位 | 广 (略) |
中标单位 | (略) |
中标价 | */wp,总价*万元 |
工期 | 120天。暂定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投产。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在总工期时间内完成项目全容量投产发电。 |
质量 | 工程质量管理按中华人民 (略) 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颁发的GB/T*-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等执行。中标人在设计、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业主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主要材料在建议品牌中选择或选择同等品牌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工程质保期国家标准有规定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规定则双方协商共同约定。 |
项目负责人 | 张健元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定标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08日—2024年08月11日 |
其他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