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我局研究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吸纳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意见》作了完善和修改,现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4日,通过以下二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 (略) 政 (略) 55 (略) (略) 农经站501室。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5.1.3---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docx
(略) (略) (略)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