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民俗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 (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12-*-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业主为酉阳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业主为酉阳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小坝片区花园村十组、十一组、十三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拟修建6m宽道路1858.67m,北侧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4m(3m人行道+4m车行道+4m车行道+3m人行道),道路全长583.60m,沥青路面;室外排水管网 5834.17m,给水管网 2642.56m,箱式变电站3台,景观灯111盏等,完善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为基础设施建设, (略) 政道路建设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813.7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827.399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一期的平基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灯、箱式变电站、室外排水管、给水管网、铺装工程、小区道路 (略) 政道路、配套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其中:一期项目建设工程为365天,二期项目建设工期为365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酉阳县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泰 (略) |
地址: | 地址: | (略) 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168-12-3号 | |
联系人: | 冉老师 、陈老师 | 联系人: | 龚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023-*、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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