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 (略) 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略) 县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石精扶字〔 * 〕 * 号)文件精神,经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批复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 * 批项目明细及扶持资金 * . * 万元,其中高田镇 * .1万元、木兰乡 * 万元、丰山乡 * 万元、大由乡 * .9万元、 (略) 乡 * .8万元、赣江源镇 * . * 万元(具体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 (略) 脱贫攻坚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石党办字〔 * 〕 * 号),根据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加快项目建设,强化监督与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略)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第 * 批项目明细表
(略) 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 日
附件:附件: (略)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 * 批项目明细表(1)(1)(2).xlsx |
(发布者:cy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