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钢峰 (略) 年产*吨工程机械装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钢峰 (略) 年产*吨工程机械装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 (略) 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钢峰 (略) 年产*吨工程机械装备件项目 | (略) 钢峰 (略) | 伊川县白元镇白元村、谢庄村 | (略) (略) | 项目位于伊川县白元镇工业区(白元村、谢庄村),占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内部根据生产功能划分不同区域)、辅助工程(辅助用房、成品库、仓库、辅助车间)、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150自动圆锯机、自动下料锯床、卧式带锯床、数控激光切割机、数控火焰切割机、电动螺旋压力机、中频感应炉、自动辊锻机、切边油压机、冲孔打标油压机、砂轮机、冲床、摇臂钻床、压床、龙门式数控钻铣机床、铣边机、加工中心、车床、抛丸机、淬火线、干式喷漆房、烘干房等;主要原辅材料:圆钢、特种钢板、切削液、液压油、钢丸、水性*烯酸树脂漆、氧气、*炔、模具、砂轮片等;生产规模:年产(齿根、齿套等铸件、锻件)*吨/年、刀板等特种钢板5000吨/年;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12.*元; |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原料、产品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设置固定打磨工位,打磨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3)切割下料及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自带的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4)建设全密闭喷漆房,设置干式纸盒过滤器去除漆雾后,与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非*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排放限值要求;(5)严格按照《 (略) 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厂区内车间外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1)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2)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伊川县白元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排入白元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