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00万件五金零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 (略) 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1月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万件五金零件项目 | (略) 汤阴县韩庄镇羑里工业区路北8号 | 建设单位: (略) (略) ;评价单位:河南 (略) | 项 (略) 汤阴县韩庄镇羑里工业区路北8号,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100万件五金零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西、 (略) ,东、南为道路, (略) 、银河净水材料厂,路南为农田。项目西南距最近环境敏感点羑河村286m,东南距羑里城遗址278米,北距羑河388米。 主要设备:混料机、热等静压机、华洋数控车床、气化除油机、整形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混料→压型→热等静压→冷却→浸油润滑→整形→气化除油→冷却→机加工→浸油防锈→包装→入库。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混粉成型、热等静压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气化除油过程中产生的油雾经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TA002)净化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经除尘及吸附净化后,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规定的其他行业非*烷总烃80mg/m3的要求,也能够满足《 (略) 2018年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8〕6号)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故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对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及废包装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油、废弃活性炭在厂内暂存后送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