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少云镇海堂街13号(原关溅乡茧站)地 (略) (略) 少云镇人民政府西南 (略) ,该地块东 (略) 少云镇人民政府,西临少云 (略) ,南侧为荒地,北 (略) 。本次调查地块共包含1个红线范围,占地面积约为2378平方米(约合3.57亩),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经度105.#°,纬度29.#°。
调查地块:1975年以前,该地块主要为农用地、荒地;1975年后,该地块进行场平,建设了国营企业“关溅乡茧站”,主要进行收购、分拣、烘干蚕茧,再将蚕茧运往位于安居镇的“安居缫丝厂”进行纺织加工;2001年,关溅乡茧站卖给私人老板,继续从事收购、分拣、烘干蚕茧业务;2016年,地块内西北侧坝子场平硬化,新修了内部使用的停车场;2019年,该茧站停止收购蚕茧并废弃。目前该地块内各厂房有不同程度的破损坍塌,由少云镇人民政府管理。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评价。
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送检土壤样品6个,另有平行样1个;土壤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pH以及总氟化物。
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地块所有土壤样品中,《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表1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总氟化物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5-2016)等规范性引用文件相关规定,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