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根据《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云发160号)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参加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议的单位及人员有: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楚雄州水务局、楚雄州林草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楚雄州生态 (略) 分局、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云南 (略) 及环保技术专家7人。
7月10日上午一行人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组织下,前往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进行现场踏勘,建设单位 (略) 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在现场向各位随行人员进行细致解说,以便各位参会人员对项目有实质性的了解。上午参会人员走访了整个园区,并对项目及项目周边情况进行详细勘察。
7月10日下午14:30分,所有参会人员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七楼会议室召开《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议。会上,各位环保专家及审查小组成员对报告内容进行严格的技术审查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员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回复并悉心听取了各专家的建议与意见,会上认真做好标注和会议笔记,会后将按照各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认真核实并修改报告,认真做好下一步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