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商遴选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所属单位共有食堂8个, (略) 西城区、海淀区、大兴区。本项目主要遴选6家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商,采购单位与中标服务商签订为期3年的框架合作协议,需求单位将从中标的6家服务商中直接选取或抽取1家或多家服务商,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中标服务商按合同约定承担餐饮制作、食堂卫生、管理保障等任务,负责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生活保障、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中标服务商应当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食谱制定、主副食品采购需求提报、物品检查验收、出入库登记管理、主副食制作、卫生清理保洁、餐具清洗消毒、就餐服务、场所环境营造、给养器材管理、账目资料登记整理、场所设备人员安全检查管理、应急事件处理、卫生防疫和临时应急任务和遂行任务中的野外伴随保障等服务。
1.在需求单位指导下,制订饮食服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满足一日三餐保障需求,包括:早、中、晚三餐标准化团餐保障,全年无休。
2.开展拟制采购计划、核算成本等工作,保障所属人员、家属节假日会餐等任务。
3.精准提报供应需求,做到精打细算、计口下粮;强化库存物资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统计制度,合理确定需求单位食堂主副食补给周期和数量,及时推陈出新,降低损耗浪费。
4.中标服务商配合需求单位做好油烟管道清洗、沉淀(隔油)池清理、天然气管道及探头检测维护,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因服务人员使用不当导致各类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中标服务商负责赔偿。
5.负责食堂餐区厅内、厨房内部、楼梯走廊,食堂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卫生清洁。
6.餐厨用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垃圾集中处理。
7.食品留样备查(每样不得低于125克,保存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
8.维护食堂就餐秩序,督促就餐人员按规定有序取餐、就餐,负责就餐人数登记统计等。
9.应急支援保障,主要包括配合需求单位制订特殊情况下饮食支援保障方案预案并组织实施伴随保障,因需求单位在外执行任务时,需无条件通过热食前送或就近制作等方式进行保障, (略) 域内,4小时以内制作500人份餐(不少于4个菜)的应急保障能力。应急支援保障由中标服务商负责,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特殊情况包括抢险救灾、水电气发生故障等。
10.中标服务商须自主提供服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11.合同到期后,直到下一家服务商入场之前,不得私自撤场,应做好过渡期的保障工作。
(二)保障标准
1.中标服务商应严格执行、落实采购单位伙食费和食物定量标准,科学制定菜品,进行营养配餐,做到品种丰富、色泽鲜艳、美味可口、保温及时,确保就餐人员吃够标准、吃得健康。
2.按照“早餐蛋奶加肉菜、牛羊水产天天换、谷物果蔬品种多”要求,制定食谱落实保障任务,原则上:
①早餐主食不少于4种,小菜不少于2种,凉菜不少于2种,热菜不少于4种,汤粥不少于2种,蛋奶不少于2种;
②中餐主食不少于4种,小菜不少于2种,凉菜不少于2种,热菜不少于6种,水果不少于1种,小吃不少于1种;
③晚餐主食不少于4种,小菜不少于2种,凉菜不少于2种,热菜不少于6种,水果不少于1种。
3.制作标准
3.1主食制作标准
馒头:色泽白润,大小适中,面、酵母、水三者比例合理,感观及口感好。
米饭:白润可口,对水适中,不夹生。
烙饼:大小薄厚适中,火候适当,层次鲜明。
包子及水饺:馅料比例适中,馅足皮薄,味道好。
面条:薄厚长短适中,宽窄适度。
其它主食:原料比例适中,火侯适当,色、口感好。
3.2副食制作标准
确保干净卫生、制作精细,烹饪调配平衡、营养健康,色、香、味、形俱金。炒出的菜肴应滑嫩、清香、柔软、口味好,炖菜要汤浓味鲜。
4.需求单位可根据有关政策、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主副食品种数量,中标服务商应根据条件能力制定食谱,尽量增加主副食品种花样,兼顾南北习俗,开设特色风味窗口,丰富人员多样化饮食保障需求。
5.服务商每月出具不少于4套周食谱,要求菜品重复率不得超过30%,营养搭配合理;可根据需求单位要求适当调剂低脂餐、低热量餐,补充能量餐,建立良好的信息化意见建议反馈机制,每周(或每月)去除4至5个满意率较差的品种,定期推陈出新。除牛奶外,各类食品需现场制作,风味小吃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盖饭、黄焖鸡米饭、石锅拌饭、港式牛肉饭、煲仔饭、卤肉饭、羊汤、过桥米线、酸辣粉、牛肉拉面、刀削面、烩面、肉饼、驴肉火烧等。
★6.根据需求单位需要调整伙食制作标准,搞好节日会餐、值班人员用餐、病号饭、少数民族餐等零星保障工作, (略) 售卖、盒饭售卖和大型售卖活动。(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7.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安排专人对供餐期间的菜品供应情况组织动态巡查,高峰就餐时段随时确保各类菜品供应数量(以剩余菜量占菜品容器的30%为下限),杜绝出现菜品短缺甚至断供的现象。
(三)服务技术要求
★1.中标服务商的人员应规范着装,遵守需求单位的各类管理规定,服从需求单位管理。劳动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无从事餐饮业所禁忌的疾病,并提供相应的体检合格证明。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业务管理由中标服务商和需求单位业务部门共同负责。中标服务商工作人员在需求单位工作期间出现人身意外情况,由中标服务商承担所有责任,需求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2.中标服务商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两次健康体检,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搞好环境卫生,规范操作管理,不提供不洁、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双方共同组织对48小时以内留验食品进行安全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确认属于中标服务商问题的,责令中标服务商承担患者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经济损失,需求单位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依法追究中标服务商相关责任。
4.中标服务商必须对需求单位各类资产及设施进行妥善管理与使用,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定人、定位、定责,保持设备外观整洁、性能状态完好。
5.中标服务商应当主动接受需求单位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就餐人员的意见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四)管理要求
1.中标服务商负责食堂安全,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烫伤、防摔碰伤、防燃气泄露等安全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对所属工作人员尽到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管理义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类设施设备操作规范,如因中标服务商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失职造成一切后果,中标服务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服务商针对本项目应制定保障方案(包括:膳食质量管理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消防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和食堂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捡查、卫生管理、安防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培训、保密管理、餐厅物资管理、厨具餐具消毒管理、刀具管理、设备管理、节约措施、食品留样、餐前餐中餐后工作标准、考核奖惩办法等)。
3.中标服务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
4.中标服务商进场前需上报所有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健康证、无犯罪证明、资质证书等相关信息。服务人员经需求单位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中标服务商需配合需求单位完成相关人员政审核查,服务人员不能有前科劣迹,不能有吸毒史,不得参与地方黑恶势力,以及其他不适合在军队工作的背景经历。服务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遵守需求单位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发生争吵或冲突,在工作区域范围内活动不得进行拍照录像直播等行为, (略) 络上或与他人讨论在部队的所见所闻,如违反规定,影响十分恶劣或屡禁不止的,需求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人员配备及要求
1.服务期间,中标服务商向8个食堂配备的工作人员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食堂负责人(可兼任)具备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②厨师长具备高级厨师资格证书,掌握成本核算方法,负责每天向需求单位汇报情况;
③全体员工必须政治可靠、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携带健康证、厨师证等必要证照上岗,作业时统一着装、佩戴胸牌。
④食品安全员不少于1人(可兼任,具备相关资格),卫生防疫员不低于1名(可兼任),营养师不低于1名(可兼任,具备营养师资格证书)。
2.中标服务商应在各食堂指定1名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内部运作,与需求单位沟通对接,全面负责各食堂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本项目,确需离开的,由中标服务商提供相同资质人员替换,并报需求单位同意后方可执行。
3.中标服务商需根据需求单位要求派遣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方可上岗,年龄不得小于18岁,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
(六)其它要求
1.服务商有 (略) 场信誉度,有较高的认知度和良好的合作意愿,餐饮经营中近三年内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事故。
2.服务商有健全和完善的企业管理运营模式,具备专业团队,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有完善的奖励惩罚和人才招聘机制。
3.服务商有先进高效的饮食保障办法,具备饮食技能开发、研发能力。
4.需求单位负责餐饮低值易耗品的补充保障,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场所和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设备和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对讲机、手电筒、文件柜、办公桌椅、更衣柜等)均由服务商自行配备。
5.饮食保障所需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由需求单位承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
7.各食堂饮食保障需求明细表附后,即为各食堂保障人员数量概算和能力素质要求。供货商进场前需与各食堂对接,按需求明细表要求配置人员(具体服务人员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经济要求
★(一)预算安排
该项目年度预算约*元,三年预算约*元。服务商的服务人员人均服务费(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管理费、公积金、伙食费等全部费用)不高于8000元/月。
★(二)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
1.服务实施的期限:采购单位与中标服务商签订为期3年的框架合作协议,需求单位将从中标的6家服务商中直接选取或抽取1家或多家服务商,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2.合同履行的地点: (略) 西城区、海淀区、大兴区。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服务商进场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确认中标服务商无违约行为或无责任事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服务费结算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结算,每月需求单位与供应商核准服务费后,一个月结算一次。服务商提供合规发票和相关手续后,需求单位30日内向服务商支付服务费。
(五)相关费用
1.服务人员伙食费每人每天20元,需求单位核对人数,服务商提供人员出勤证明材料,经双方核准,服务商在每月15日前交纳上月服务人员伙食费。
(六)保密要求
1.服务商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项目合同、单位规定等要求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保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3.服务商应对参与本次项目的全体项目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
4.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其他可能需要的保密措施。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2024年06月14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印章。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特定资质: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助理、尹助理
办公电话:010-*、010-*
移动电话:010-*
传真:无
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曹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010-*
202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