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费约44.*元。
4、工期要求(或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个日历天完成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工作。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6、招标范围: (略) 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办公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手推车、办公桌椅、打印机、触控一体机、可粘贴标签纸、办公电脑、保险柜、计算器、固定电话、垃圾箱等多种办公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略) (略) 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