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答:党中央、 (略)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督察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通知安排,县经济开发区起草了《开发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每年何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答:根据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各报告主体每年3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送政府法制办,由政府法制 (略) 政府。
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是否对外公开?
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按要求报送后,应当通过政府(部门) (略) 站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同时可以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开。
4、此次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分别是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和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5、报告中这三大内容具体有哪些?
答:在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部分,从两个分点分别进行了阐述,分别是:(1)法治工作领导全面加强,一是突出一把手亲自抓;二是着力强化分析部署;三是着力强化法务把关。(2)法治学还不高等;法治工作力量仍显薄弱,特指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支撑及缺乏专人负责两方面。
在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部分,提出了三大举措,分别是:科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抓实抓好法治学习培训;优化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