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华电 (略) :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广西华电钦州钦南区风门岭风电场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本 (略) 钦南区沙埠镇广西华电钦州钦南区风门岭风电场取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用途为生活用水。最大取水能力1.389m3/s,年取水量为0.*m3/年。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08°46′46.2",北纬21°58′39.5"。项目退水主要有管理人员的生活退水,生活退水主要通过排入生活区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回用于营地绿化浇灌或附近林地。取水工程设施类型为水泵取水。如项目作为饮用供水时,请做好相关水质检测或咨询卫生健康部门。
二、根据《论证表》,本项目主要以地下水作为水源,经计算,区域地下水径流量为1690.*m3/a,根据抽水试验成果,机井最大涌水量为27.2L/s,折合年地下涌水量为8.*m3,而本工程现状年(2022年)最高日用水量为2.92m3/d,年供水量为0.*m3,现状年日用水量占机井日最大涌水量的46.3%,年供水量占机井可开采水量的0.0933%;规划年(2025年)最高日用水量为2.92m3/d,年供水量为0.*m3,规划年最高日用水量占机井日最大涌水量的46.3%,年供水量占机井可开采水量的2.09%。本项目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但工程规模不大,年取水量占区域地下水资源比重较小,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较小;年取水量占机井可开采量比较高,但机井影响范围内(井区500m范围)无其他规模以上的地下水源井。因此,本次抽水对影响范围内的水资源影响较小。
三、要服从取水管理要求,如因特殊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时,无条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如因取水对第三方造成影响或产生纠纷的,概由你公司自行解决。
四、应落实各项节水和保护措施,加强用水环节监控及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指标,以提高工程的用水效率,降低耗水量,并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可接入自治区水利厅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非在线: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竣工并试运行30日后,请将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如国家建设需要,你公司需无条件配合。
(略) 钦南区水利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