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锅炉用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 (略) 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锅炉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原料搅拌用水,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原料配料用水,均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筒仓呼吸粉尘、原料破碎球磨粉尘、锅炉废气、原料装卸贮存输送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食堂油烟废气。筒仓呼吸粉尘通过呼吸孔及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排放;原料破碎球磨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原料装卸贮存输送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通过皮带输送密闭并安装除尘罩及洒水抑尘、轮胎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态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收集粉尘、生物质燃烧灰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残次品收集经破碎后储存于废料库中回用于生产;收集粉尘、生物质燃烧灰渣外售综合利用。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厂区合理布置、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根据《 (略) (略) 年产*立方砂加气混泥土砌块及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项目投产后应满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为0.058吨/年,NH3为0.0058吨/年,NOx为2.644吨/年。 6、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7、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