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物活性肽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抚松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生物活性肽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抚松县吉林抚松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吉林肽谷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57m2,建筑面积为*m2,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食堂、厂房及污水站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人参肽粉25t、特殊医学配方膳食*盒、特医食品*盒、固体饮料*盒、保健品*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地面清洗 (略) 排至抚松县松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 (略) 排至抚松县松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锅炉排水用于灰渣调湿。 (2)废气 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5m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烟道排放,生产过程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炉灰、除尘灰运至农田做肥料;蒸煮后的人参渣、隔油油脂及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脱水后含水率低于60%以下运至填埋场;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信息来源:http://**_*.html